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

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与南通辉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591执4611号
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
南通辉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与南通辉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21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向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款项,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1282元。至此,苏州清科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591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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