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龙洲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瀚曦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湖北龙洲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鄂0192民监1号 原审原告:瀚曦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未来之光****。 法定代表人:slighton,ericmclean,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湖北龙洲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水果湖路*************div>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 原审被告:***,男,汉族,1964年5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原审被告:***,女,汉族,1966年5月2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1964年5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系被告***配偶。 原审被告:***,男,汉族,1990年8月26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1964年5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系被告***父亲。 原审被告:***,男,汉族,1988年8月29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1964年5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系被告***父亲。 原审被告:***,女,汉族,1990年8月20日出生,住河南省汝南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1964年5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系被告***亲属。 原审原告瀚曦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湖北龙洲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7日作出(2017)鄂0192民初368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