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立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九十六条被罚款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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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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