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牟平区广严五金产品经销处、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612执保405号
申请人:牟平区广严五金产品经销处,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经营者:刘广严,男,1971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牟平区。
被申请人: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法定代表人:杨玉霞,经理。
本院作出的(2021)鲁0612民初249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3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3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肖德峰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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