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威达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盐城威达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苏0903执4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3月3日生,汉族,居民,住盐城市亭湖区。

被执行人***,男,1964年4月6日生,汉族,居民,住盐城市盐都区。

被执行人盐城威达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在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翠荣,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盐城威达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蒋宝云

审判员  夏友粉

审判员  王剑武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 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