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宏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02执1719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宏程置业有限公司。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宏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02民初48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