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因330国道永康段改建(绿化)第LH03标段工程投标过程中,涉嫌有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被罚款人民币81397元,直接负责人虞国冬和直接责任人严湛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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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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