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322执2567号 ***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江阴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322民初89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2367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714231元,转执行费9439元。江阴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2021)苏0322民初89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强制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