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5执保239号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照(2022)湘0405财保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冻结的财产采取了继续冻结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