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204执1540号 ***、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204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1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99456.72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11月2日向被执行人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282912.72元及利息3000元,并承担受理费5544元、鉴定费8000元、执行费4392元,以上合计303848.72元。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铜川宏发建筑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3848.72元,申请执行人***领取了299456.72元,剩余4392元交纳了本案执行费。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22)陕0204执1540 号案件执行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  杨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