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云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某某诉被告西乡县云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汉台民初字第01499号
原告***,男,195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汉中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汉中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西乡县云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881337-1
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进站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谯中奎,男,汉族,生于1955年5月10日,公司法律顾问。
本院在审理原告**荣诉被告西乡县云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42元,减半收取2521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余展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