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原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725执2100号
卫辉市金弘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卫辉市金弘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佰瑜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聂超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