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华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阴市华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641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1年4月20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阴市华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4月21日冻结被申请人江阴市华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账号:64×××92)、***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115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217908.88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