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6执保12893号
申请人:东莞市亿立通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大冚村西龙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8KNF0H。
法定代表人:田晓平,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申彦,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环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5号海天蓝宇科技工业园二栋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37994L。
法定代表人:李新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980000元的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函【保单号:2997499041320200018429】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作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环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价值98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执行员 黄少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书记员李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