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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182执1966号
建德市新安江建材石料有限公司、中海海洋银环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新安江建材石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海海洋银环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浙0182民初36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建德市新安江建材石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145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海海洋银环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182执196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