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立厦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2)吉0203执保3号
发往银行浦发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河南省立厦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与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在你处61010078801900005076内的存款人民币665,000元,与61010078801800006708内的存款人民币60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附:(2021)吉0203民初3163号民事民事裁定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滨江北路200号邮编13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