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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海建设有限公司、桐乡市梧桐同心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424执1059号 甲 乙: 甲申请执行乙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46237.5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50000元(含执行费2094元)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