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02执1877号
晋城市矿区中学、河南瑞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870元、诉讼费:775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河南瑞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执行过程中,查询到本案申请执行人晋城市矿区中学涉(2021)晋0502执277号案件中执行主体为被执行人,后将该案件执行到位案款1870元分配至(2021)晋0502执277号案件中。至此,申请执行人晋城市矿区中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502执1877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