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辽0104执30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欧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被执行人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另案对申请执行人沈阳欧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保全了本案债权,尚在审理中,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申请,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2020)辽0104执3022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楚 晋
审判员 苏经伟
审判员 马振昊
书记员 钟薪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