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龙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龙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乾华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豫1702执恢336号
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龙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景伟,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乾华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效齐,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张效齐,男,1968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杞县。。
被执行人***,男,1957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
被执行人苏明军,男,1967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
被执行人刘其军,男,198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被执行人李英,女,1973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被执行人马英豪,男,1987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桐柏县。。
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龙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乾华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效齐、***、苏明军、刘其军、李英、马英豪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8年4月26日立案执行。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2016)驻仲裁字第99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河南乾华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效齐、***、苏明军、刘其军、李英、马英豪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乾华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效齐、***、苏明军、刘其军、李英、马英豪的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书阁
审判员  张建军
审判员  职静梅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郑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