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

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某某等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澄催字第0093号
申请人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注册号320281000047074,住所地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新街49号。
法定代表人范定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权,该公司职员。
申请人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6年1月6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公告期内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票据票号为0010004120xxxx09,票据金额为20000元,申请人为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中海油销售泰州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江阴经济开发区西区支行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阴市三圆网架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汪雄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