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海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宝润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1082执恢1452号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台州宝润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台州宝润置业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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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