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振凯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振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583执10056号
申请执行人:昆山振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昆山开发区东城大道9号7号楼2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被执行人: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前进中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杨磊。
申请执行人昆山振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0583民初234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5023.43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洪文林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曹俊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