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02执保356号
申请执行人:尚青山
被执行人: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北辰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依据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民初2691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冻结北辰正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期限:2021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6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任远征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张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