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红城建筑公司

宁安市美林投资有限公司、宁安市红城建筑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1084执274号
申请执行人:宁安市美林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安市宁安镇地中海阳光小区A9楼商服-01022号。
法定代表人:冯瑞洪,董事长。
被执行人:宁安市红城建筑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镇镜泊西街42号。
法定代表人:贾生刚,经理。
被执行人:杨斌,男,1972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宁安市江南乡唐双砂石经销站经理,户籍地黑龙江省宁安市。
被执行人:***,男,196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安市美林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安市红城建筑公司、杨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宁安市美林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黑1084执2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张龙泉
审判员  白 云
审判员  鲍 伟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王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