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祥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幕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2民初33925号
原告:***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高辛庄村村委会东400米。
法定代表人:杨磊,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池旭,女,该公司职工。
被告:北京天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A1403。
法定代表人:林国辉。
原告***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天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运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何杨彪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潘 澄
书 记 员 刘 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