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汇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圣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保全山东金汇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山东圣东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全山东金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鲁1623执保623号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圣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二路以北东港四路东150米。 被申请人:山东金汇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1188号豪德贸易广场4017号楼116。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3民初2767号民事裁定书。 三、执行经过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山东圣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金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850000元,现已查控完毕。期间,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各专业银行等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9714.54元,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受理一审案件的业务庭室。现该案件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