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青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3执1423号
***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青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3民初42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青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7月2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3民初422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曹立新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