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宝、吉林省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582执544号
刘坤宝、吉林省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坤宝与吉林省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刘坤宝提出申请,要求吉林省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赔偿款360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当事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360000.00元。已于5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刘坤宝。至此,刘坤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集劳人仲(2023)8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