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联恒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长清区三心建材经营部、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3执2668号 申请执行人长清区三心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众联恒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区鹏博建材销售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3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众联恒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区鹏博建材销售部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清区三心建材经营部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3年6月8日为止,上述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3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 书记员  张 凤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