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3民初5191号 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200号A-1251。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第1幢16层1-1608号。法定代表人:***。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马 培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法官助理  兼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