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雄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长春市雄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3执13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长春市雄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吉01民终552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结案。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吉01民终55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