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3执13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长春市雄翰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吉01民终552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结案。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吉01民终55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