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振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振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稳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恢479号 山东省振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稳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稳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省振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112执4758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本案已履行完毕,收取执行费8470元。至2023年4月27日为止,山东省振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2执恢47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