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居之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省居之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122执820号

安徽省居之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安徽省居之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省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安徽省居之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安徽省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91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