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11执5653号
申请执行人: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桃城区产方工业基地橡塑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安,董事长。
被执行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8899号。
法定代表人:徐彦军,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鲁0211民初1524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予以确认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