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某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桃某某文创小镇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902民初3359号之二 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945214561,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3层C区323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江苏桃***文创小镇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MA1UTP969Y,住所地盐城市区新华路1号1幢707。 法定代表人:刘寅,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百禾文旅(北京)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9A4Y8D,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3号院3号楼1层11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千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1402497136,住所地盐城市亭湖区绿城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祁国楼,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桃***文创小镇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百禾文旅(北京)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千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桃***文创小镇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百禾文旅(北京)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千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 案件受理费14389元,依法减半收取7194元,由原告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薛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