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24执63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成都市惠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磊
被执行人:四川华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国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524民初3394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申请执行***、***、成都市惠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华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之款40000元现已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524民初3394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白光强
书记员 : 谢 杨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