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04民初9693号
原告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被告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原告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未缴纳诉讼费并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明确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韩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王朕
法官助理马靖雯
书记员宋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