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兴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青岛新兴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某某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281执3075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新兴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胶州市胶州西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孙积刚,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10月17日生,住胶州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新兴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鲁0281民初12518号民事判决书]中。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已达成还款协议,且需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9)鲁0281执3075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瑞国
审判员  任吉梅
审判员  盛 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  李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