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嘉 善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21执1406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款项42870元,执行费543元。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协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债务,并支付了案件执行费。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规定,本院执行的(2022)浙0421执1406号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