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91民初7273号
原告:***,男,1987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邑县。
被告:山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1号楼8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5537094824。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山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山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已向本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2)鲁0191民初723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2022)鲁0191民初7231号案件审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张 玥
书 记 员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