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中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6执62203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滨海中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天津滨海中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已按本院(2019)津0116民初63427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员  张华为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  王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