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恢1570号
***赫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赫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432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本次申请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