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金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216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金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71549587A,住所地溧阳经济开发区德盛路68号。
法定代表人:严维保,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劲柏,江苏立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68年8月10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申请执行人江苏金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苏0481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江苏金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本院于2022年6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