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922执202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恒源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射洪县。
法定代表人:杜娟,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重庆市一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法定代表人:郑巨武,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四川恒源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一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正在协商过程中,现四川恒源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2021)川0922执20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扬
审判员 李 俊
审判员 何 华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邓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