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电梯维护保养档案,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237﹞第三十五条被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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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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