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三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薛义、某某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702执658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三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商务大厦8层。
被执行人薛义,男,汉族,1987年1月18日生,住安徽省光明市。
被执行人***,女,汉族,1982年8月22日生,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的(2018)晋0702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扣押、变价被执行人薛义、***的相应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