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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号院解危加固工程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造成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罚款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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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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