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粤0604执270号
***、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与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由本院作出的佛禅劳人仲案非终字【2019】212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应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向***支付1920.68元。因佛山市禅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