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正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德宏名都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正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03执887号
德宏名都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正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德宏名都商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正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本金662596元及资金占用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389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690346.81元(其中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3895元、货款本金662596元、资金占用费23855.81元)。至此,德宏名都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云3103民初71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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